
北京时间1月21日凌晨,U23亚洲杯半决赛的较量在卡塔尔展开。 中国队的小伙子们状态神勇,凭借彭啸、向余望和王钰栋的进球,以3-0的比分将赛前被广泛看好的越南队斩落马下,强势晋级决赛。
比赛的转折点,发生在下半场第74分钟。 当时中国队已经2-0领先,并且获得了一次前场定位球的机会。 替补登场的小将王钰栋主罚这个任意球,皮球开出后,中后卫彭啸机敏抢点,用肩膀将球撞入了越南队球门。 正当中国队球员准备庆祝扩大比分时,主裁判亚历山大·金却在视频助理裁判(VAR)的提示下,观看了回放,最终判定彭啸越位在先,进球无效。 彭啸也因此错过了在本场比赛梅开二度的机会。
然而,就在这个进球被吹掉后不久,场上发生了令人震惊的一幕。 越南队的后卫范理德,似乎因为球队大比分落后且久攻不下,情绪彻底失控。 在一次无球的跑动中,他迎面遇到了中国前锋拜合拉木。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,让所有人措手不及:范理德没有任何争抢球权的意图,而是直接抬起手臂,用手掌狠狠地向拜合拉木的面部或颈部区域掴去。 拜合拉木应声倒地,痛苦不堪。
展开剩余77%当值主裁,澳大利亚人亚历山大·金就在事发地点不远,他将整个过程看得一清二楚。 面对这个毫无体育道德、纯粹出于报复和发泄的暴力动作,亚历山大·金没有丝毫犹豫。 他直接走向范理德,从口袋中掏出红牌,手臂坚定地指向场外,将其直接驱逐出场。 范理德没有做过多的争辩,低着头离开了球场。 这张红牌,是本场比赛最具争议也最无争议的判罚。 说它争议,是因为性质恶劣;说它无争议,是因为罪有应得。
我们不妨慢镜头回看一下这个动作。 这根本不是一次拼抢中的犯规,不是冲球去的铲球过大,甚至不是常见的推搡或肘击。 这是在比赛正常进行中,双方并无直接身体对抗的情况下,一次蓄意的、针对对方球员的打击动作。 用球迷的话说,这“不像踢足球,更像是在打架”。 足球规则之所以设立红牌,就是为了将这种严重犯规、暴力行为和非体育道德行为驱逐出赛场。 亚历山大·金裁判的这次判罚,堪称教科书级别,维护了足球比赛最基本的底线。
那么问题来了,一张直红,对于范理德的这个动作而言,惩罚足够了吗? 很多看过比赛的球迷和专业人士都在讨论,这种性质的犯规,通常会在赛后招致赛事管理机构的追加处罚。 根据亚足联的纪律准则,针对对手的暴力行为,尤其是在非争球状态下的恶意袭击,完全符合追加停赛的条件。 禁赛的场次,可能不止一两场。 这也就引出了文章标题的核心观点:亚足联,必须严惩!
我们回想一下越南队本届赛事的表现。 在闯入半决赛之前,他们四战全胜,狂进八球,攻击火力仅次于夺冠大热门日本队。 或许正是这样顺风顺水的开局,让越南队上下,包括他们的媒体,产生了一种过于乐观的情绪。 就在中越大战前夕,越南国内媒体还曾打出“越南队进攻火力是中国队八倍”的夸张标题进行造势,因为中国队此前晋级之路确实略显坎坷,进球不多。 这种赛前高调的对比,与赛后0-3的惨败结果形成了刺眼的反差。
足球比赛,胜负乃兵家常事。 但如何面对失败,反映了一支球队和其球员的职业素养与心理成熟度。 从比赛进程来看,在0-2落后之后,越南队球员的心态明显发生了变化。 他们的传球开始急躁,防守动作的幅度和侵略性陡然增大。 整个球队弥漫着一股焦躁的情绪。 范理德的这次恶意打人,就是这种集体心态失衡下最极端的个体爆发。 这不是偶然的失手,而是输球又输人背景下,情绪溃堤的必然结果。
现在,焦点来到了中国队和中国足协这边。 拜合拉木是幸运的,从现场情况看,他尽管被打倒在地,但应该没有遭受严重的伤病,这避免了非战斗减员,让中国队得以在决赛中以相对完整的阵容迎战日本队。 但是,这次幸运并不意味着下一次其他球员也能幸免。 这次是拜合拉木,下次可能是王钰栋,是杜月徵,是任何一名中国球员。
保护球员,是任何一支球队管理层的首要职责之一。 这种保护,不仅体现在训练和医疗保障上,更应该体现在对赛场内外一切不公平、不道德、甚至暴力行为的零容忍和坚决申诉上。 如果每一次对方球员的恶意侵犯,都只是以当场的红黄牌结束,而赛后没有任何进一步的惩戒措施,那无疑是在纵容类似行为的再次发生。 犯规的成本如此之低,如何能遏制住那些“输急了”的球员?
因此,于情于理,中国队和中国足协都有充足的理由向亚足联提出正式的上诉。 上诉的目的非常明确:第一,清晰表明我们对这种暴力行为的谴责和绝不接受的立场;第二,要求亚足联纪律委员会对范理德的恶劣行为进行复核,并依据规则给予追加处罚;第三,通过此举,为所有球员,不仅仅是中国球员,争取一个更安全、更纯粹的竞赛环境。 这不仅仅是“斤斤计较”或“得理不饶人”,这是在维护足球这项运动最基本的尊严和规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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